打脸达人,随时随地表演四十米大刀剁自己,累了
 

【小花仙】饮酒 | 塔艾

☆100fo感谢文其一,其他的文章也在写了www

☆是非花世界观的塔艾,感谢小可爱 @万尘无忧 的点文

○夭寿了,我写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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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巴斯擅长人际交往,可惜天生自带偶像包袱和防备心,很少不在谁面前有所伪装,至于艾瑞斯,那更是一般人相处不来的。所以每当被人问到为什么能和艾瑞斯在相遇后迅速混熟并凑到一起合伙搞事时,塔巴斯自己也常会觉得奇怪。 


这时他总会习惯性地把事情环环前推,最后熟练地把锅甩到他大哥西蒙身上——如果西蒙当年没有赢他,塔巴斯就不会在那天写经济学的作业到凌晨三点,如果他不因为万恶的经济学而熬夜,他就不会烦躁到摔了课本然后恶向胆边生地决定翻墙出去蹦迪,如果不在那天翻墙出去,他也就不会遇见艾瑞斯。 


总而言之,会有那么多人被他和艾瑞斯联合搞事坑害,根源其实在于他大哥——饶是涵养良好如西蒙,听到这番谬论估计也得被气得要当场动手振一振家风。 


哦,对了。得说,很遗憾的是,塔巴斯的迪其实也并没有蹦成——这位悲惨的男同学当夜属实是进入了一种学到失智的迷幻状态,走在路上时脑袋里还在不断浮现什么经济理论公式模型。那感觉实在相当让人恶心,塔巴斯被激得汗毛直立,一边在心里对自家大哥送上亲切友好的问候一边努力走神想赶快放空大脑,然后刚上大学人生地不熟还走着神的男孩子就溜达到那家他并不熟悉的酒吧门口了。 


夏日和秋老虎接连过去,空气依旧潮湿到粘稠,氤氲的水雾却已经开始透出凉意。路灯的光被行道树的繁茂枝叶挡掉了大半,打在画满了奇怪涂鸦的外墙上,显得墙面愈加斑驳凌乱,但有着彩玻璃拼接亮窗的大门和铁艺灯箱上“恶德酒吧”那几个字——字的颜色还是锁魂夺命紫——却是哥特式的。一眼看过去那是混搭中带着暗黑,暗黑里透着非主流,非主流的同时还中二得坦坦荡荡。 


塔巴斯表示有被震撼到,不禁在心里感叹了一句。 


哦吼,牛逼噢。 


然后他就带着强烈的好奇和探索精神走进了那家无论怎么看都显得不太正常的酒吧里。  



进门之后的景象倒意外普通——一条通向地下的工业风走廊,角落里还立着写有店内活动宣传和日常节目表演时间的小黑板。 


“Ayres……” 


男孩子轻轻念出了那位驻唱的名字。 


乐声恰好在此时响起,电吉他和有点沙女低音,听旋律应当是Diane Birch的《Love And War》。过大的音箱功率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杂音,但它们和那乐声混在一起,又经过走廊墙壁的重重反射后竟不再刺耳,反倒显出了一种空灵的高级感。 


选曲和唱腔都颇有些格调,起码不俗。塔巴斯心里微动,自知那大概是遇知音的雀跃,脚下的步伐却依旧不徐不缓,愣是凹出了一副浑不在意的情态来。 


当男孩掀开那块红黑配色如幕布般的门帘后,空调冷气和愈发清晰的歌声迎面朝他扑了过来,那位“颇有些格调”的女驻唱终于显出了真容。 


是个火一样的女性。 


她应当非常年轻,满身洋溢地狂气和活力,穿着皮夹克和正红色的连衣短裙,正一边抱着吉他跑跳一边要蹬掉脚上那双碍事的细高跟鞋。她白皮加浓黑眼线的妆容很符合摇滚风格,唇色却是艳红的,又丧又野,活像个吸饱了精气的鬼怪。但最惹眼的还要数她的一头长发,张扬亮丽的莓红,烫成同样张扬亮丽的大波卷,那是使她真正像团火的地方。 


塔巴斯恍惚了一瞬,像是被那抹飘摇的莓色轻轻蹭过一样,他的指尖有些发痒,喉咙甚至胸腔也是。 


大概是自己也想唱歌了吧。 


大概。 


他不想被模糊的情绪控制太久,于是也没再继续追根求源,只找了吧台的工作人员询问自己是否能上去唱歌,然后得了个很符合这家店的随性答案——老板不在随便燥,舞台是驻场的负责区,她同意就行。 


那边艾瑞斯已经唱完了一曲。吧里人不多,掌声稀稀落落的,她也不介意,拨了拨弦想着接下来要唱些什么,却见个男孩子直直地往她这边来。像是怕冒犯一样,他只走进聚光灯能照到的地方就停住了。 


“小姐姐,能借你的台子唱首歌吗?” 


对方身量高挑,穿着T恤牛仔裤,笑起来的样子干净清爽,有几分盐系男生的意思,是很能让人第一眼就生出好感的类型,再加上刚刚那个距离上的细节——塔巴斯这副好青年的皮着实画得精巧高明——艾瑞斯便不甚在意地应了下来。 


她把吉他递给塔巴斯,拎着自己的高跟鞋直接跳下舞台,找了个吧台边的位子坐下,好整以暇地准备看他表演。


艾瑞斯满以为他会唱什么温柔情歌,结果对方在台上站定后,竟然先低低地笑了一声——笑得非常午夜电台男主播,艾瑞斯竟觉得耳根麻了一下。他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依旧是略眯着眼睛的笑脸,眼神却多了些邪性,像一只优雅又充满侵略性的掠食动物。接着他拨动了弦,唱起一首滑稽荒诞的慢摇来。男孩子原本清亮的声音被刻意压低了些,尾音带着气声,倦怠而餍足,微醺一般,像是在叹息,又仿佛下一秒就会给人一个情迷意乱的吻。 


说白了,色情。 


总之艾瑞斯是觉得有被色到。 


对方一曲结束后艾瑞斯抱回了自己的吉他,她对这个男孩子起了几分好奇,唱歌时又比较投入,直等唱到演出时间结束才发现和吉他一起还回来的还有一张便签。 


「我还能来这里唱歌吗?

                     ——Tabas」 


下面是一行数字。 


男孩子写得一手漂亮的硬笔行书,流畅中透出几分属于少年人的意气锋芒。艾瑞斯眉毛一挑,收好了吉他径直走到吧台旁那笑盈盈的男生面前,一手摆弄着手机,另一手端起他面前喝了一半的饮料,慢悠悠地将其一饮而尽。


塔巴斯的手机震了一下。 


「蜂蜜柚子茶?」 


还没等他回,下一条简讯接踵而至。 


「唱歌那么色情,口味倒像个小孩子」 


于是塔巴斯笑了起来,抬手拿过那只杯子,转到吧台后面——看起来他已经用刚刚那十几分钟跟吧台小哥混熟了——亲自调了杯Cosmopolitan。 


然后男孩子血色浅淡的嘴唇贴到了那枚口红印上,喉结上下滑动着,缓缓将那杯红色的酒液喝掉了一半。 


他把剩下半杯推给了对面的艾瑞斯,指尖点了点自己染上水色和一层薄红的嘴唇。 


“我也会喝酒的。” 


他回道。


END



……?

他们自己也以为两人的初遇就是这种宛如约炮现场的情景,但他们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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